只要中国的媒体对一个政治事件还只有一种声音,只要人大还没有否决过政府征税方案,只要民办教师还需要通过集体上访讨薪而公务员可以轻松报销吃喝费,只要“网民”有抵制日货的热情而没有为黑窑工上街的兴趣,只要陈光诚那样的人还在监狱里,这本书就一直不会过时。
只要中国的媒体对一个政治事件还只有一种声音,只要人大还没有否决过政府征税方案,只要民办教师还需要通过集体上访讨薪而公务员可以轻松报销吃喝费,只要“网民”有抵制日货的热情而没有为黑窑工上街的兴趣,只要陈光诚那样的人还在监狱里,这本书就一直不会过时。
在所有美国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新鲜事物中,没有什么比平等给我带来更大的冲击力了
区别暴政与否的标准不在于人数,而在于不容分说的强制性。
虽然制宪者们很清楚美国不应该是什么样的,对美国应该是什么样的,却众说纷纭。
在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权力划分问题上,他们成功地将联邦政府的权力压缩到最小,并用明确表达的权力范畴(expressedpower)这一法定原则(即,除非权力明确划分为联邦政府,否则都属于地方政府),限制了联邦政府窃取州权的空间。
第一步是权利的下渗,第二步才谈得上渗透的均匀。
美国的民主制度史,就是民权不断平等化的历史
前10条是著名的权利法案,全部内容都是限制政府权力,保证公民基本权利,比如著名的第一修正案旨在保护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宗教自由,比如颇有争议的第二修正案,旨在保护公民的武器拥有权。
而这正涉及到托克维尔所预见的平等化进程的第二个层面:社会经济权利的平等化进程。
但是另一方面来讲,这种抗争之所以可能并且取得节节胜利,也还是仰赖于制度提供的空间。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自由是平等之母:正是斗争的自由使得平等的成果变得可能。
试想如果这些耙粪的新闻记者当初没有言论自由,这些制度改良很可能无法实现或者要推迟很久才能实现。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当今中国很多左派和右派之争、生存权和人权之辩,往往是假问题:如果左派真的想治理腐败、推进平等、维护民生,就无论如何也绕不开右派所倡导的言论、集会、结社、出版自由权问题。自由之不存,平等将附焉?这是美国政治史所揭示的道理。
但我更愿意相信另一个说法,就是:社会主义并没有在美国彻底失败,它只是以一种缓慢变革、点滴改良的方式一点一点地发生着,是一场漫长而安静的革命。
不了解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拒绝了解,并为这种拒绝而洋洋得意。
精神上开放并不是说要去无条件地顶礼膜拜西方社会的政治制度和文化,而是指放下以前所积累的成见,保持一点虚心,一点好奇心,暂且搁置政治上的判断,真正出于知识的兴趣,去从细节上、从实际事务上去观察、去比较不同社会的运转方式。只有当一个人观察那些书本里的词汇如何在现实政治中展开时,才能认识到民主不仅仅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且是一种脚踏实地的公共生活方式。
美国政治的伟大之处并不在于它的历史多么清白无辜,而在于作为一个制衡机器,它具有相当的自我纠错能力,从而能够实现点滴改良,而不是陷于暴政的死循环。
真正的民主不仅仅选举,但是真正的选举也不仅仅是投票,而是一个无数公民向公共生活凝聚的动态过程。
充分制衡的结果就是,在不同利益集团博弈的过程中,谁也不能全面得逞,在有所得的同时也要有所让。
协商式民主是针对统计式民主而言的,二者的不同在于:前者注重民主过程所推动的政治协商,而后者仅仅注重选票的计算。
记录了每一次大的矿难之后如何促使美国政府改进煤矿监督机制,从而使煤矿产业成为一项本质安全的行业。
这也是为什么美国的民主200年来具有越来越强大的纠错能力。充分制衡意味着强制性的对话,
托克维尔----乃至以前的柏拉图以及后来的哈耶克-----的观念失误正在于此:他们高估了民主制度的统计功能,低估了民主所推动的协商过程,所以才悲观地预测民主终将导致多数暴政和整个社会的平庸化。事实上,我们观察今天美国的民主,既能看到democracy(民主),也能看到meritocracy(优者胜出)。一方面多数人的福利底线能够通过民主得到维护,另一方面少数人的精英主义冲动也没有因此被消灭,聪明才智和艰苦奋斗不但能够在这个制度中找到展示途经,而且一般来说能够得到相应回报。所谓实现美国梦不仅仅是住上洋房花园,而是指在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正反馈机制中实现个人尊严。
美国人权利观念胜于敌我观念之精神。
美国人权利观念胜于敌我观念之精神。什么样的民众早就什么样的政府,什么样的文化维系什么样的制度,这种说法不能说没有道理。
指出中国当代的年轻人大多注重个体生活,对公共事务漠不关心,
一件事情明明与每个人都有关系,但却非要说它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一个真正牢固的民主制度,需要的不仅仅是当我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我要坚决捍卫自己的权益,而是当我的权益受到侵害,你要坚决捍卫我的权益;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我要坚决捍卫你的权益的责任共同体意识。
最好的公民文化未必就是公民参与积极性最高的文化,而是在参与意识和服从意识之间的一种平衡。
一个社会不仅仅需要热情,也需要秩序。
民责任意识最好的起点就是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
民责任意识最好的起点就是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所谓制度建设,一部分内容是制度改革和创新,而另外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则是对现有制度的尊重和实施。
当人们普遍缺乏规则意识、责任意识时,制度要么形同虚设,要么就意味着大到惊人的实施成本。 很
人人都觉得国家欠自己的,却鲜有人各司其职地按规则办事。
在一个合理的制度中,“自私”不应该是问题,“损人利己”才是问题。如
实上,民主是非常脚踏实地、非常柴米油盐的一件事
非就是当有人要从我怀里一年掏走275美元的时候,它是会被“神不知鬼不觉”地掏走,还是会至少经过一场辩论。
非就是当有人要从我怀里一年掏走275美元的时候,它是会被“神不知鬼不觉”地掏走,还是会至少经过一场辩论。而且我可以倾听这场辩论,可以根据我自己的标准判断其中的是非,可以在下次投票的时候,给那个在我看来说话没道理的人投一张反对票。
煽动家和思想家之间的区别,就是煽动家总是特别热衷于抢占道德制高点,而思想家总是热衷于指出道德制高点底下的陷阱。所
“保护弱势群体”最后导致“伤害弱势群体”,“道德制高点”变成“道德陷阱”,这就是所谓的悖论。不幸的是,这个世界充满了悖论。
认识这些悖论,需要比道德制高点更高的东西,那就是理性。
对民众言论广泛的监控,是极权统治的起点,是对自由原则的背叛。
政党利益不能高于国家利益,政见不能超越公益,
在这整个“戏剧”中,我印象最深刻的,首先是没有任何人能够对“小人物”的命运随意地拍板钉钉。
在这整个“戏剧”中,我印象最深刻的,首先是没有任何人能够对“小人物”的命运随意地拍板钉钉。“都市交通局”不能随意决定其员工的工资待遇,必须与工会定期协商,决定合同内容;市长不能随意下令逮捕谁,只能“督促”法院采取行动;联邦政府不能干预州内事物,只能象征性地表示关注;甚至“地方100”工会本身也不能决定合同的有效性,他们只是代表工人协商合同,只有工人的投票才能决定合同的有效性。
毕竟,一个既得利益集团争取更多的利益,有别于一个真正的弱势群体捍卫自身的基本权利,因而也缺乏广泛的社会呼应。
令我震动的与其说是这些文艺作品本身,不如说是西方政治文化中公众对政治家过错“耿耿于怀”的态度。尼克松30年前的错误、约翰逊政府40年前的错误、麦卡锡50年前的错误,,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在公众的记忆中消失。
可以看出,在人类天生的健忘倾向面前,西方的文化产业主动承担了守护记忆、背负记忆、传载记忆的责任。
可以看出,在人类天生的健忘倾向面前,西方的文化产业主动承担了守护记忆、背负记忆、传载记忆的责任。面对权力我们可能手无寸铁,但是至少还有记忆。
可以看出,在人类天生的健忘倾向面前,西方的文化产业主动承担了守护记忆、背负记忆、传载记忆的责任。面对权力我们可能手无寸铁,但是至少还有记忆。相比之下,中国有多少文艺作品在守护我们的集体记忆呢?越战之中美国阵亡士兵不到六万,就引起了如此波澜壮阔的文化后果,中国的“三年自然灾害”死亡成千上百万,我们有几个电影反映那些苦难?与麦卡锡主义时代接近的但迫害程度惨烈得多的中国“反右”,又引起了多少文化上的回音?面对血流成河的土改、镇反、文革、四清,我们的奥利弗•斯通在哪里?我们的《晚安,好运》《战争的迷雾》《弗罗斯特/尼克松》在哪里?显然不在《上海宝贝》里,或者《大话西游》里,或者《无极》和《遍地尽是黄金甲》里。
对于历史的伤痛,我们习惯于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何必揭历史的伤疤”;
如果对生命和痛苦的漠视可以体现在我们对待历史的态度里,它同样可以体现到我们对现实的态度里――事实上,当我们的文艺作品用五光十色的豁达、诗意、颓废、华丽、放荡、恶搞,以及最重要的,沉默,去包裹怯懦时,它正在体现到我们对现实的态度里。
也许,历史的妙处正在于此:它不仅是关于过去的事件,还可以是关于现实和未来的寓言。
布什从2000到2004年被笑话了4年,到了总统大选的时候,还是照样给选上去。把牛鬼蛇神放出来,其实也不是那么可怕的事。观念的市场里,有各种各样极端的声音,但只要没有国家机器的压制或者煽动,,老百姓的意见,总会通过一番摇摆,回归中庸之道。相反,把牛鬼蛇神死死关进盒子里不让透气,民意反而像个不断升温却没有出气口的高压锅一样,慢慢凝聚越来越危险的压力。
在一个指着总统的鼻子骂都不会关进监狱的社会里,普通人会有更大的安全感,而安全感,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之一。
如果我们留心山西奴工获救的报道,我们读到的是“媒体曝光”、“惊动中央”、“领导指示”、“警察出动”、“网民愤慨”……唯一缺失的,反而是那些奴工自己的声音。
现在我们来回顾一下保尔之所以取得胜利的几个“要素”:第一,独立工会的及时帮助――这里说的工会,不是高高在上的、与政府界限模糊的、工人门都找不着的工会,而是“外来民工”一个电话它就会开始行动的工会;第二,哈佛大学内部学生劳工组织的对外部工会的接应;以上两个条件都基于社会群体结社的自由。第三,集会的自由――SEIU组织的几次游行示威对于吸引公众关注、给哈佛施压起到了重大作用;第四,对劳工呼吁有灵敏反应的地方政府。
对于手无寸铁的弱势群体来说,最强大的资源就是莫过于自己的组织。弱者需要政府来保护他们,但是他们更需要的,是政府允许他们保护自己。
让一个自由人和一个被五花大绑的人拔河,被绑的人摔得鼻青脸肿,难道有什么令人震惊?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社会各界”当初从来不曾为弱势群体的结社、集会、言论自由努力、甚至默许对这种努力的打压,今天我们是否真的有资格感到愤怒?也许我们更应该感到的是羞耻,而不是愤怒,因为当初的沉默已经使我们不知不觉成了这个罪行链条中的环节之一
虽然并不是每个议题都会带来问题的解决,但是从政治过程上来说,一个问题变成一个热门议题,,这本身就是一个胜利。
可以看出,全球变暖在美国从一个社会问题变成一个政治议题,并不是因为政治家“独具慧眼”,而是因为民间团体、新闻媒体、科学界、基层政府、企业、教会等等草根社会风起云涌的行动。一句话,因为一个活跃的公民社会。虽然中国是排污大国,对全球变暖“贡献”越来越大,我却不知道中国什么时候会有大学生组织自己的“校园气候挑战”、会有知名企业联合行动主动限排二氧化碳、会有无数媒体争相报道全球变暖主题,从而将这个社会问题变成我国的政治议题。“和尚们”可以永远互相推诿下去,但是当抬高的水位开始淹没城市时,它可不分太平洋东岸西岸。
但是,如果仔细去深想的话,你也许会有些许不安:难道你家门口的那40万人,生命比达富尔的那40万人更宝贵?难道我们能够仅仅用“看不见”去为自己的冷漠辩护?可悲的是,在一个信息全球化的时代,所谓“看不见”其实仅仅是选择性失明而已。
美国社会对达富尔危机迸发的异乎寻常的热情,也与当年的卢旺达屠杀有关。1994年卢旺达有50-100万人被屠杀,无论是联合国还是美国,都没有及时采取行动干预。美国社会始终对当初的沉默不能释怀,一定意义上,这次面对达富尔的危机反应激烈,可以说是美国社会“赎罪”的一种努力。
在所有的杀人武器中,沉默无疑是最有效的
而当那10万个人站在广场上为远方的痛苦呐喊时,他们仅仅是在表达人类最天然的同情心,他们是在说,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一个无法用选择性失明为冷漠辩护的时代,我们只能做一个世界公民。
自由是阳光雨露,它可以养育出玫瑰,也可以养育出罂粟。
自由是阳光雨露,它可以养育出玫瑰,也可以养育出罂粟。如果为了给文化消毒而消灭自由,也就是为了消灭罂粟而消灭阳光雨露,那玫瑰也必将不保
在某种意义上,百老汇剧院里上演的那些经典音乐剧,和斯布林格秀的那些镜头,,是同一个母亲的两个孩子。同理,在中国的一些年代,不会有斯布林格秀这样的变态秀,但是也不会产生真正优秀的作家和艺术家。
要么让一个人将自己的标准强加于整个社会,要么让社会通过自身的免疫力抵抗文化的病毒。
这里先停顿一下,说说在当代美国的“左”“右”含义。这个分野有三个方面,第一,外交事务上,一般右翼倾向于扩张性外交,传播美国价值,强化美国地位,支持伊战;第二,经济事务上,右翼一般主张自由贸易,削减福利,削弱工会;第三,在社会文化上,右翼一般是“保守”的代名词,反对堕胎,反对同性恋婚姻,反对非法移民入境等。而左翼则主张外交上的收缩、经济上的政府干预,社会文化上的开放。因为文化上的分野,一般右翼也被称为“保守派”,左翼也被成为“自由派”。
实际上,右翼倾向文化保守的同时主张经济的自由化,左翼主张文化自由的同时又主张经济的控制,严格来说还真说不清谁比谁更拥护真正的自由。
当爱国愤青们对“购买日货就是支持日本军国主义”这种似是而非的逻辑而热血沸腾时,为什么这个国家里没有更多的消费者,对更显然的“消费者责任”,比如抵制本国的血汗工厂,,抵制某些企业对环境的严重破坏,呼吁改善那些给我们盖房子修马路的民工的生存条件,表现出同样的激情?
从更深的角度来说,这次非法移民的大行动,不过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劳资不平衡的一个反映
何况他不偷不抢,纯粹是在美国最底层,那些几乎没有美国人愿意干的职业当中,挣一份血汗钱而已。如果说他有什么错的话,唯一的错,不过是当年不幸生在了墨西哥而已。
我不在乎别人的观点是不是和我的一致,甚至不在于别人的观点是不是愚蠢,我在乎别人的观点是不是“独立思考”的结果。
我不在乎别人的观点是不是和我的一致,甚至不在于别人的观点是不是愚蠢,我在乎别人的观点是不是“独立思考”的结果。我想所谓的“独立思考”就是指,当你拥有一个观点的时候,是通过你自己掌握的信息独立做出的判断,而不是因为一百个人里面有九十九个这样说了所以人云亦云地这样说
至于美国为什么打伊拉克,我始终认为直接原因就是是关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错误情报,就这么简单。对于沉迷于“阴谋论”并不断从“阴谋论”中获得道德高潮的人,任何“简单”的解释当然都太没劲了。没有那些“坏蛋”的衬托,怎么显得“我”的正义呢?
以前上大学的时候,我有个老师说:检验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其实不是看多数人,而是看少数人,比如残疾人,同性恋,外来移民,他们的权利有没有得到保护。
如果得出这个结论,只能说观察者只关注了“美军虐俘”这个现象,却没有关注在虐俘现象曝光之后,美国社会及政界对这个现象的反应。
我们都知道,对于一辆长期在路上的车来说,遇上或大或小的交通险况,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交通险况是否最终会酿成人命关天的悲剧,还要取决于车里的很多危机应对设置,比如,刹车是否灵敏,车内乘客是否系安全带,车内的充气口袋会否及时弹开,等等等等。阿布监狱和关塔那摩的虐俘行为,可以说是美国这辆“自由号街车”遇到的“险情”,这个“险情””的出现,说明美国的人权状况还存在严重的缺陷。但是,从美国社会各界对反应和行动来看,这辆汽车的刹车、安全带、充气口袋系统又是非常可靠,在汽车从“自由线路”滑向“野蛮线路”之前来了个紧急刹车,及时避免了更大的危险。
“我们是比我们的敌人更好的人”。文明社会必须用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政府不可能不出错,重要的是这个政府如何面对自己的错误,是否承认它,,是否改正它,是否在一个更大政治框架中受到制约。同样重要的是,这个社会能否容忍政府以“国家安全”的名义来践踏人权――不仅仅是“我们”的人权,而且是“敌人”的人权――归根结底,人权是人类的权利,不仅仅属于“我们”或者“他们”。
成熟的民主国家”之间没有发生过战争,但是,“转型过程中的民主化国家”却是滋生暴力冲突的温床。
从一个大款操控候选人竞选资金的四分之一,到无数个200美元汇成候选人筹款的65%,这本身就说明了金钱在美国总统选举中意义的变迁。不错,钱在选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它代表的不再是“资本家的垄断利益”,而是无数普通国民成为“民主股东””的愿望。
当一个大学生将自己省下来的20元钱捐给一个候选人时,他表达的不仅仅是对这个候选人的支持,而且是一份实践公民责任的意识。花数十亿美元去挑选一个总统也许太贵,但用这些钱买来普通民众对民主制度的信心、对自己国家的责任,却又物有所值。
一个46%人口日均购买力不足2美元的国家,去嘲讽一个同类人口不到2%的国家的“贫困”问题,是不是有点“看到他人眼中的刺,却看不到自己眼中的梁木””呢?
马克思说资产阶级社会里的自由是资产阶级的自由,但是观察美国竞选法案的变迁,我们发现“资产阶级言论自由”,在选举捐款问题上,实际上是在一个被围追堵截的过程中。如果民主选举是一场盛宴,正是成千上万个名不见经传的、出于个体利益或者“信念”而从自个儿腰包里掏钱的“小人物”,自告奋勇地在给它“买单”。
道义上就更不用说了,如果说建成几个世界一流大学是为中国“锦上添花”,那么填补基础教育的财政漏洞则是“雪中送炭”。政府的职责到底是锦上添花还是雪中送炭,我觉得,这事没什么好讨论的。
事实上,民主制度的好处并不在于它可以立竿见影地解决腐败问题,而在于它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制度基础。
相比之下,比丑闻更可怕的是潜规则已经变成规则,人们对丑恶已经充耳不闻。
只有当你不知道自己可能是谁时,才能想清楚什么是正义。
好了,你站在无知之幕后面,你不知道自己会是北京人,还是河南人,还是西臧人,
“平权行动”争论的核心,正如众多社会问题的核心,是一个“程序性正义”和“补偿性正义”的矛盾。“程序性正义”主张一个中立的程序施用于任何社会群体,而无论结果如何―――同一条起跑线,兔子也好,乌龟也好,你就跑去吧。“程序性正义”的最大问题,就是对“历史”和“经济”、“文化”的无视。一个经历了245奴隶制、100年法定歧视和仅仅30年政治平等的种族,必须和一个几百年来在高歌雄进征服全球的种族放在同一条起跑线上。
我们知道,这三种选择,第一种叫“程序性正义原则”;第二种叫“补偿性正义原则”;第三种,姑且称之为“夏天总是很热”原则吧。
过多的死亡让每一次死亡的意义贬值,无论听上去多么残忍,这就是事实。
美国曾经也是矿难频繁的国家,但是每一次大的矿难,都转化成了相关制度改进的机会,致使矿难发生频率不断下降
美国的政治体系有一个通畅的信息吸收和反馈机制:面对问题,做出反应,制度改进,问题减少。什么是民主?这就是民主。民主不是很多人所不屑的那样是“知识分子的口号”,民主就是1910年矿务局的成立,就是1952年的“联邦煤矿安全法案”,就是1969年“联邦煤矿健康和安全法”,就是2006年的“矿工法”。
一个社会有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缺乏一个政治体系去消化问题、改进制度,而制度的纠错能力又决不仅仅来自于某个部门或者领导的“良知”,而来自于“分权”的智慧:不同权力部门的“分家”,从而使弱势群体多几个安全阀。
对他们真正的悼念是什么?也许不是降半旗,不是烛光集会,而是让他们活着的兄弟在立法机构、在政府、在法院面前,都有权利说话,从而通过制度的改进挽救无辜的生命。
每个国家都有他自己的伤疤,美国政治最大的伤疤之一,是它的种族主义问题。
美国社会的政治正确文化,完全可以被概括成以下“四项基本原则”:不能冒犯少数族裔;不能冒犯女性;不能冒犯同性恋;不能冒犯不同的信仰或政见持有者。
思想这个东西,就象石头缝里的草,只要没有一只“看得见的手”将它连根拔起,总能悄悄找到自己的出路。
对法律的利用和对法律的滥用往往只有一线之隔,但是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和限制司法讹诈之间,未必就没有一个平衡点,民事诉讼改革正是在寻找这个平衡点。
不过,虽然这事郭德纲有点责任,但主要肯定不是他的责任,而是政府监督机构的责任:警察不抓小偷,还能怨路人不见义勇为?消协与其苦劝明星们不要滥作广告,不如劝国家药检机构强化管理,劝人大增加相关立法,劝法院为民作主,劝这些权力机构追问吹牛不打草稿的厂商:你有什么科学依据?
政府的目的是帮助人们帮助他们自己。
有一次看美国某地方选举的电视辩论,主持人问几个候选人:你们认为政府的目的是什么?我当时一愣:好大的问题啊。
如果说历史一场演出,那么公众应该是舞台上的演员,政府则应该仅仅是搭舞台的、打灯光的、放音乐的“服务人员”而已,既不能通过直接参与演出来“与民争利”,也不能通过对演员指手画脚来干扰演出。
自由主义思想家密尔当初划定了一个边界:伤害原则。一个人的道德完善和身体健康,与政府无关,只有一个人的行为构成对他人的伤害,才应该受到法律的规范。
当一个人的“自由”可能伤害他人的“自由”时,他就必须争得对方的同意,而且是“信息充分前提下的同意”(informedconsent)。自由的真谛,恰恰在于这种“同意精神”,而不是为所欲为。
自由的悖论恰恰在于,自由的保障,来自于对自由的限制。
在类似的回收令中我们看到,这些企业是多么“有责任心”,当然,这跟良知没什么关系,就是怕被起诉而已,因为法律不仅仅保护企业追逐利润的自由,也保护消费者不受侵害的自由。
我只知道,在法治国家里,真正的自由源于对自由的约束。权利和责任,是自由这枚金币的两面
估计科尔特以前也没有这么“骠悍”,后来写的越多,得罪的人越多。得罪的人越多,被骂得越多。被骂得越多,越充满了愤恨。弄到最后,一不做二不休,干脆脱掉所有“政治正确”的外衣,来个思想的“裸奔”。懒得忸捏了,懒得话说一半留一半了,懒得笼络人心了。我就是骂你怎么着吧?!这不还是美国嘛。这不还是有保护言论自由的第一修正案嘛。
民主制度是最糟的制度----除了其他实行过的制度外。
一个美国人为一个被妖魔化的人的权利进行斗争,这才是所谓普世人权的印证。”他还说:“不能因为你认为一个人很可恶,就剥夺他的辩护权”。换句话说,法律高于政治。
“谁说言辞没有意义?‘我有一个梦想’,难道不是言辞吗?‘除了恐惧本身,我们无可畏惧’,难道不是言辞?”
政治家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唤起公民对未来的信心,所以能说会道本来就是一个政治家的天职。
或许民众根本就不需要什么“英雄”,或许罗斯福本来也不是什么“英雄”,在一个每个人都可以平视当权者的时代,人们需要的是一个谨言慎行的总统,而不是历史的山巅上一个风衣飘飘的潇洒背影。
下之意,你能想象自己和华盛顿、林肯等平起平坐吗?奥总统谦虚地表示,我的耳朵太大了,而且山上那么多石头很硌人吧。我想他可真是一个聪明的总统。
美国需要的不仅仅是军事上的胜利,而且是价值观上的胜利。
麦克凯在共和党里所向披靡,卷土重来,也许有很多原因,但是我希望其中一个,是人们已经开始意识到,民主选举不是选“明星”,而且是选择公共生活的方式。
如果伊战成功了,布什很可能作为美国最伟大的总统之一载入史册,因为这不仅仅是一场战争的胜利,也是开创了一个全新的国际关系、国际政治模式。”可惜,至少到目前为止,伊战并不成功——美军既没有发现萨达姆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也还没有建成一个稳定富强的伊拉克,民主制度到达伊拉克之后非常水土不服。但是失败的并不等于是无意义的。正如一个成功的科学实验往往是建立在无数个失败的实验基础之上,伊战至少标识了政治的一个限度,一个暗礁,以让后来者小心绕过。
因为当自由需要用暴力手段进行传播时,这本身似乎正是对自由的背离。失去了自我怀疑精神的自由主义,就像失去了颜色的花朵一样没有光彩。当然对于政治家们来说,这句话应该读作:“我是不会让别人为我的信念去死的,因为我不能肯定自己是对的。”
事实上,自称“无政府-社会主义者”的乔姆斯基曾说过,他之所以留在美国,是因为美国是全世界“言论最自由的”国家,而苏联这样的“专制国家”倒台,不是社会主义的失败,而是“社会主义的胜利”。
当一个人做出善行的时候,我们管她叫“好人”。而当一大群人做出善行的时候,我们管它叫“文化”。
但是政治哲学家柏克当年说,邪恶盛行的唯一条件,是善良者的沉默。
罗素说,所谓民主,就是选一个人上去挨骂。
但同时,正是“批判性公民”的警觉,在推动政府完善公共服务。正是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在把这个政府改造得越来越值得信任。这也是为什么在民主国家,民众对政治机构的不信任虽然日渐加深,但这些国家民主制度的质量——无论用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来衡量,还是清廉腐败指数,甚至经济绩效来衡量——都稳居前列。换句话说,民众对政府一定的不信任恰恰成了政治健康的表现。
试图享受自由的人,必须承受肩负自由的疲惫”
如果权力的本意是责任,那么用他们的战战兢兢来换取制度的健康,这买卖其实还是划算。
民主的质量依赖于思想的自由,因为自由哺育多样性。
好的政治辩论应当集中于具体政策,而不是煽情或人身攻击。但
我喜欢他,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总是用特别浅显易懂的语言谈“真问题”,这和学术界很多人用深奥晦涩的语言谈论“假问题”的风格形成鲜明对比。
民主和专制的区别并不在于“个人统治”和“民众统治”的区别,而在于“一个少数群体统治”和“多个少数群体统治”的区别,所以“民主”这个词对于形容我们现在经验里的代议制不确切,是种幻觉,更好的说法是“多头政体”。
读这本书激发我思考的问题之一是:假如由我来设计中国宪法,会怎么设计呢? 民主选举、三权分立、权利条款当然是毋庸置疑的。
我们周边几个新兴民主国家(韩、日、台湾)都实行“各个选区赢者通吃选举制度”和“不分选区比例代表制”的混合,通常都是立法机构规定一定的席位为前者产生的代表保留,另外一定数量的席位为后者产生的代表保留,但前者(赢者通吃产生的代表)占多数。这样做的好处当然是:一方面,通过将“赢者通吃”的选区代表设为立法机构的主要代表,保证“大党胜出”甚至“夸大”大党的实力,从而保证立法机构的稳定性,而不用把时间精力消耗在小党之间不断的重组、分裂、再重组(以形成“执政多数”)上。另一方面,比例代表制还是给了某些小党、无党派人士一线希望,给那些“极端的”或者“微弱的”声音一点政治地位,这样不但可以增加制度的公平性,而且可以防止他们以反社会的、暴力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政见。可以说,这种“混合选举制度”是在政治效率和政治公平之间以求均衡的一种努力。
“时尚X翼”的共同特点是为了“酷”的感觉而放弃独立思考。
一个真正独立思考的人,我相信,不但他的主张是建立在对相关事务的了解之上,而且他愿意接受、甚至主动寻找反面信息去求证已有的知识。更重要的是,他能用同一套标准一以贯之地对不同情景作出反应。否则叫什么呢?伪善。
总是不能忘记那个经典笑话:一个苏联人和一个美国人在一起吹嘘各自的国家多么自由,美国人说:“我们特别自由,我就是冲到美国总统的面前对他破口大骂也没事。”苏联人:“我们也一样自由啊,我们也可以冲到美国总统面前破口大骂却一点事没有!”基本上,中国这些的新左派就是这个做派,他们勇于“批判现实”,“冲到美国总统面前破口大骂”,勇气可嘉啊,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总的来说,我相信市场经济所蕴含的契约精神、竞争意识长远来看是对专制文化最好的解构力量,当然这肯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公共领域的拓展比较缓慢,但方向应该不会变的。别忘了历史的改变往往不是匀速前进的,它可能是20年缓慢的变化,然后3、5年迅疾的变化。对比一下勃列日涅夫时代和戈尔巴乔夫时代就能看到这一点。而且,时代的缓慢变化未必是没意义的,它也是一种积累,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激变需要一个渐变的铺垫和准备,这样当激变来临时,社会是在有相对共识的情况下迎接这个变化的。
随着经济和教育的发展,人们对民主的支持和理解、政治宽容度等都在向普世价值靠近,虽然还有差距。至
总的来说我相信好的政治能让社会更美好,但个体的幸福感肯定不能单靠政治来解决,因为个体的幸福感一般与一定的能力或者禀赋联系在一起。政治可能能让你更安全、自由,但不能让你更漂亮、智商更高、唱歌更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