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看起来,知识付费开拓了一种新颖的知识传授渠道,以非常有效的市场化手段提供知识产品,满足了大众的求知需求,这是值得称道和鼓励的创新。

希腊哲人柏拉图曾对“知识”(episteme)与“意见”或“信念”(doxa)做出重要而著名的区别,自此之后,无论是否接受柏拉图的哲学思想,也无论对知识做出何种定义,知识被普遍认为具有特定的品质或满足特定的标准,不能混同于一般的见解、观点、想法或信念。

从知识社会学的研究、批判理论到后建构主义的话语分析(尤其是福柯对知识/权力的研究论述),都揭示了知识生产与传播从来不是单纯自主的,而总是涉嫌与各种权力与利益的复杂纠葛。

“大规模文化的生产领域,服从于占领最大可能市场的竞争规律,而与此相比,受限生产的场域倾向于发展其自身的产品评价标准。

无论是古代中国的科举制度,还是中世纪欧洲的神学研究与传授,知识从来不是与世隔绝的事业。近代以来,市场与国家都更深地介入了知识的生产与传播,推动了知识大众化的进程。

。而这桩生意又推动了启蒙运动的兴盛。可以说,正是狄德罗(及其启蒙贤哲的盟友们)与书商庞库克的共谋合作,才推动了这场伟大思想运动在社会中的广泛传播。启蒙运动远不是纯洁无瑕的,其中有商业逻辑的“威逼利诱”,也有与政府的交易、妥协与周旋。

商业逻辑支持知识的大众化,这既可能使知识“庸俗化”,也会让知识获得强健的生命力。

在我看来,网络在线教育将会带来一种结构性的变革,就是从“传授者中心”向“接受者中心”的转变。

其次,网络时代带来传播方式的一个结构性变化:从“一对多”(one to many)的中心辐射方式,转向“多对多”(many to many)的去中心化的发布方式。

知识生产与传播的准入门槛大大降低。任何个人或团体只要具备某种“稀缺性”的专长知识,就可能成为潜在的生产者和传授者,进入知识市场。

知识的价值也无法等同于其市场需求价值。知识市场的消费需求很难清晰体现知识的内在价值(探索和发现真理),甚至难以全面反映其功用价值。

但只有当知识事业以更有效的方式介入市场,才有可能将知识场域的自主原则渗透扩展到市场内部,建立“销售业绩”之外的信誉和评价标准,从而建立一个制约盈利垄断一切的多样化的良性市场。

新近出现的流行术语往往含义模糊不清,也容易被误用和滥用,

“后真相”一词迅速流行,使用频度比上一年上升了2000%,因此被《牛津词典》选为2016年的年度词汇。在词典中,“后真相”(post-truth)定义是:“关涉或表示这样一些境况(circumstances),在其中,客观事实比诉诸情感和个人信念对公共意见的塑造影响更小。”

在这个后真相政治的时代,很容易自行选取数据材料(data)而达成你所喜好的任何结论。”[1]

后真相问题有其深刻的理论背景,在笔者看来,最为相关的哲学渊源是一个多世纪前尼采对事实真相客观性的挑战。尼采曾在《超善恶》的序言中写道:“视角(perspective)是所有生活的基本条件。”而在其遗稿“札记”(Nachlass)中,他留下了著名断言:“没有事实,只有阐释。”这个被哲学界称为“视角主义”(perspectivism)的观点是尼采哲学的核心思想之一,也为今天的后真相时代埋下了伏笔。

没有所谓“真正的尼采”,只有对尼采的各种阐释)。有人认为,尼采在根本上反对形而上学的“实在论”,因此,他彻底否定事实本身的存在。

视角主义与后真相问题还具有一个重要的关联线索,可称之为“视角制造事实”的思路。

在专业哲学领域中,关于现实世界是否存在,我们的知识是否建基于符合客观现实的反映或认识,自然世界与社会世界的现实具有怎样的联系与区别等问题,存在着持久而复杂的研究和辩论,形成了本体论与认识论的不同观点以及各种立场的组合,至今没有统一的定论。

,知识可以获得严格的客观性检验。依靠这些朴素的观念,人们大多可以理解自然世界的现象,也能够维持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转。

视角主义的启发意义在于,真相的“客观性”依赖于“共同视角”,如果我们大多数人能够共享相同的视角,那么作为“合理幻觉”的客观性仍然能够维持。

好消息是,人类在许多问题上分享着共同的视角,由此达成的共同阐释可以作为“客观事实”被接受;但坏消息是,我们在许多问题上并不总是具有共享的视角,一旦彼此的视角存在严重冲突,仅仅诉诸事实真相对解决分歧可能无济于事,因为真相本身恰恰是分歧的焦点之一。

公共领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众说纷纭的局面。这种局面导致了传统知识权威的衰落,却未必能促进开放和理性反思的公民政治文化。

文化保守派人士可能有完全不同的阐释……

公共领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众说纷纭的局面。这种局面导致了传统知识权威的衰落,却未必能促进开放和理性反思的公民政治文化。网络传媒依据特定的个人浏览偏好,通过“算法”自动推送相关内容,以及社交媒体朋友圈的“回音壁”效应等,都倾向于固化人们既定的价值和观点,从而使同类人群更加固执己见,同时加剧了不同人群之间的视角分化。

现代民主政治要求公民肯认最低限度的共享价值和政治规范原则,这在根本上需要在公共文化中养成。

如果以教条主义方式来解读,每个人都只能从自己的视角出发,那么固执己见和无休止的分歧将是宿命性的后果。

德瑞兹纳指出,今天的知识阶层已经不再可能像20世纪50年代《党派评论》(Partisan Review)的撰稿人那样远离市场、社会或国家,而是受到多种力量的显著影响。

作者借用以赛亚·伯林的比喻说,公共知识分子是知道许多事情的“狐狸”,而思想领袖是专注于一件大事的“刺猬”。前者是批评家、悲观的怀疑论者,而后者是创造者、乐观的布道者

因为健全的民主需要品质优秀的公民:平等尊重他人,善于理性对话,在公共事务中能超越私己的利益与偏见、积极参与公共协商,必要的时候还能为公益而牺牲和奉献……这样优秀的公民又如何可得?似乎并不比期待一位英明君主更少幻想色彩。 在

米勒认为,民粹主义的“界定性特征”(defining feature)不是反对精英,而是对“人民”代表性的垄断:民粹主义者们宣称,他们,且只有他们才代表“真正的人民”及其意志和利益。这种对政治代表性的道德垄断才是民粹主义的独特之处。

。在根本上,反多元主义(anti-pluralism)的特征使民粹主义不仅是反自由的,最终也是反民主的。

在米勒看来,首先是将政治对手“非法化”。指控自己的竞争者“非法”并不是在表达政策分歧(政策分歧本身是民主政治的特征之一),而是将政治对手妖魔化,“揭露”他们的人格扭曲或道德腐败。

首先,有人相信民粹主义与代议制民主相比更具“直接民主”的倾向,这会使政治更贴近民众。

但借助历史之鉴,我们得以勘察那些促发群体性疯狂的三种结构性要素:似是而非的观念信仰,恐惧与暴戾的社会心态,以及超越法治的非常规政治机制

一旦官府认真发起对妖术的清剿,普通人就有了很好的机会来清算宿怨或谋取私利。

在这个权力对普通民众来说向来稀缺的社会里,以‘叫魂’罪名来恶意中伤他人成了普通人的一种突然可得的权力。

爱国主义的主要内涵包括:对自己国家特殊的爱和认同,对这个国家及其同胞之福祉的特殊关切,也常常引申出为祖国的利益和兴盛而奉献的意愿。

首先,利己主义指向个体的自我,而爱国的对象是一个共同体,后者可能蕴含着(前者不具有的)关怀和奉献等利他主义的品格。其次,利己主义的道德疑点在于“损人利己”,在于不公正地对待他人(比如将别人完全当作实现自己目标的手段),而爱国主义并不一定要取“损别国而利本国”的方式。

由此看来,道德评价的要点不在于是否自爱,而在于如何自爱

而温和理性的爱国主义主张所有国家之间的平等尊重、互利互惠,完全可能与普遍的道德原则相兼容。